為您和毛小孩的健康與安全,您不能不知道的事系列之三
美國法律規定寵物食品都不能含有致命性黴菌毒素【包括T2毒素】難道,台灣寵物食品管理法【禁止含有黴菌毒素﹝T-2毒素﹞有這麼困難嗎?】愛毛小孩的家長們,您覺得呢?
美國1938年就通過《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第341條及346條寵物食品不能含黴菌毒素(mycotoxin)或重金屬。
其中第342條,禁止寵物食品產品攙雜重金屬或黴菌毒素,並徵收稅負,以每批方式測試所有寵物食品產品,確保沒有出現任何諸如黴菌毒素毒物的有毒或有害物質,並對寵物食品製造業都者施加臨床安全證明稅,證明他們的寵物食品之該批寵物食品其任何實際物質確為其實際數量,實際上對於那些會透過常規可預見的方式(例:測試、碰觸、吸入等等)與之接觸的動物與人類的健康很安全
fda官方網站: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dockets/03n0312/03N-0312-EC4.html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全稱《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及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草案于1971年9月28日由美國、英國、蘇聯等12個國家向第26屆聯大聯合提出,經聯大通過決議,決定推薦此公約。
1972年4月10日分別在華盛頓、倫敦和莫斯科簽署。1975年3月26日公約生效。各國在自願的基礎上遵守該公約。截止到2009年12月,已有163個締約國。公約審議大會5年舉行一次,公約簽字國曾于1980年、1986年、1991年、1996年、2001年和2006年就該公約舉行過六次審議會議。
資料查詢網址:http://big5.huaxia.com/thjq/jsgoucheng/2014/04/3834071.html
2002年6月12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了2002公共衛生與安全法案(PL107-188),並增至法律中。此法案要求美國衛生人力部列出一份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生化藥劑和毒素清單。此份生化毒素清單刊載於2002年8月23日的美國聯邦公報中(參見美國聯邦法規第42章第72款,附件A),清單內容如下: 相思豆毒素、肉毒桿菌神經毒素……T-2黴菌毒素等。
資料查詢網址:
file:///D:/My%20Documents/Downloads/TechSpeak.pdf
美國FDA 2003年10月公佈
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主義預防應對法(生物恐怖法)規定,FDA收到的食品進口到美國,開始事先通知12月12日,2003年大部分由臨時最終規則規定的提前通知信息通常是由進口商或經紀人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當食品到達美國提供的數據。現在,生物反恐法規定,這些信息也可以提前一個進口食品的到來給美國提供給FDA。
FDA將使用提前到來的信息進行審查,評估和評估信息,並確定是否要檢查進口食品。食品”的例子包括:膳食補充劑和食物成分、嬰幼兒奶粉、飲料(包括酒精飲料和瓶裝水)…動物飼料和寵物食品等。
資料查詢網址: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Regulation/ImportsExports/Importing/ucm082069.htm
行政院農委會在寵物食品管理法中【禁止含有黴菌毒素﹝T-2毒素﹞有這麼困難嗎?】
資料為英文原文,可用翻譯網頁翻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