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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廠商真會大賺黑心錢 ,利用 (豬瘟、流感禽雞、狗)的屍體化制肉骨粉,再製成寵物食品賣給毛孩子吃 !

 

名導九把刀監製的紀錄片《十二夜》,促使政府制定收容所零安樂死,讓狗兒逃過死劫,死後的屍體,不再被政府利用,變成毛小孩的佳餚。但愛毛小孩的人,您知道其實這些可憐的流浪狗被安樂死後,會被送到化制場,與其他病死狗、豬瘟、禽流感雞等動物的屍體,一起化制成(製作飼料的肉骨粉)嗎?且政府為要大賺這些病死與安樂死的動物屍體錢。竟然將《家畜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原文,「公所接到家畜病死報告時,應即派遣家畜防疫人員,前往驗屍,並指示燒燬、掩埋、消毒以及其他必要處置」,再該條例,更名為《傳染病防治條例》後,23除迅速施行燒燬、掩埋,並刻意加入化製,也就是,這些病死及安樂死的動物屍體,可以合法的再制利用,製成做飼料的肉骨粉。


 

20024月,政府制定《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六章,將畜牧場、飼養戶罹患傳染病之家畜及其汙染或疑有汙染傳染病原體的雞、豬、鴉、羊等,其他動物再利用機構之產品為肉骨粉。而且,在這次農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中,行政院農委會也將流浪犬的屍體,也加入在內。

 

根據自由時報200646日的報導指出,流浪狗集體焚化後,會送到化製廠製成魚飼料、肉骨粉,她建議飼主基於人道,還是自己處理比較好,這樣才知道愛犬死後的去處,也就是,如愛犬屍體交給政府某些收容所最後成為飼料

 

並不代表其他縣市沒有。而我們又為何會如此確定,這些用病死安樂死的狗、豬瘟、流感禽雞鴨屍體,是製成毛小孩的食品?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7年度政策建議書,針對我國寵物殯葬事業管理體制之可行性研析,農委會畜牧處表示,「化製場,動物屍體可以化製再利用,然後就變成飼料」。再200726日實施流浪動物零安樂死以前,有些收容所的流浪犬隻,幾乎都是送到化制場,再制利用作成飼料

 

高雄市家畜疾病防治委託民間棄犬屍體焚化化製的資料顯示,2003年一共4593隻⺠間棄犬屍體焚化化製2010年來到46342011年暴漲至85722012年也高達7614

 

2013年桃園民眾詢問,「民眾發現有斃死禽畜或流浪動物屍體時,該如何處理?」當時桃園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的回覆是,「由本府農業發展局通知化製車清運」。

 

以上,雖然只有刊出高雄市桃園縣,流浪狗化制資料,但並不代表其他縣市沒有。而我們又為何會如此確定,這些用病死、安樂死的狗、豬瘟、流感禽雞鴨屍體,是製成毛小孩的食品?

 

因為行政院農委會,2005年至2015年抽驗,台灣與美國各廠牌市售的飼料罐頭,如寶路、西莎、偉嘉、希爾思、長紅、喜躍、普瑞納、葛莉思、寶多福、法國皇家、寵物大學、希爾思、耐吉思、美士、優卡、愛慕斯、寵物廚坊、渴望、家樂福、戀戀貓食等這些廠牌飼料罐頭,裡面均都含有黃麴毒素、赭麴毒素、DON毒素及T2毒素等黴菌毒素。

 

請大家想一想,如果台灣美國,都不是利用相同的病死、安樂死的狗、豬瘟、流感禽雞屍體,化制為肉骨粉,再製成寵物飼料罐頭的話,抽驗出來的結果,怎麼都會有黃麴毒素、赭麴毒素、DON毒素及T2毒素這些黴菌毒素?而且,這些飼料,都相同是出至化制廠,先化制為肉骨粉,再製成寵物食品。

 

台灣產製飼用肉骨粉之安全性評估,第二頁第二段國內化製廠生產的肉骨粉後面提到,「目前雖並未見有對動物造成直接傷害的紀錄,並不代表無安全疑慮」。這裡要注意的是,「化製廠所生產的產品用於動物飼料之安全性仍待評估確立」,其意思就是,「連我們偉大的行政院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根本就不敢保證肉骨粉做的寵物食品是安全的!」

 

而這些寵物食品, 從2016年開始至2021年2月為止 ,就沒抽驗這六種黴菌毒素6種毒素。像這樣的寵物食品,毛孩的爸爸、媽媽們,你們還敢再買嗎?


 

相關媒體報導:

1恐怖生化武器飼料罐政府縱容販賣17!

https://www.eatnews.com/article-5/20210304-1

2農委會沒檢驗寵物食品的毒素與病原微生物及有害健康物質!

https://www.eatnews.com/article-5/20210325-1

3、政府與廠商恐利用動物屍體化制肉骨粉,再製成寵物食品

https://www.eatnews.com/article-5/2021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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