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與﹝前﹞衛生署,及瑪氏﹝艾汾﹞公司,為何到現在還要隱瞞寶路飼料、罐頭中T-2毒素超出含量甚多,會造成人類或寵物嚴重健康問題甚至大量死亡的真相事實
一、行政院農委會102年12月16日農牧字第1020239432號函:T-2毒素之每日每公斤體重最高容許攝取量暫定60 奈克﹝ng﹞即為國際訂定之標準,人類或寵物食品T-2毒素甚多超過此一含量,豈不已造成全球人類或寵物嚴重健康問題甚至大量死亡
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409237
二、但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函與﹝codex﹞確認,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於2002年第110屆會議確定,T-2毒素之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PMTDI,或稱為每日最大攝食耐受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爰如以一般成人平均體重60公斤計算,其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為60 ngx60 kg=3600 ng
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411019
三、如依經濟部制定度量衡單位﹝3600 ng正確換算為3.6μg微克「ppb」方式﹞93年寶路飼料、罐頭T2毒素﹝最高38.4ppb、最低16 ppb﹞94-99年寶路、西莎、偉嘉飼料、罐頭﹝最高51.2ppb、最低4.22ppb﹞,明顯已超出寵物與飼主所能承受範圍之內。
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429856
四、93年4月19日美國FDA確定寶路寵物食品,違反《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第342條,及共衛生與安全法案(PL107-188)寵物食品不能含T2毒素
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420796
五、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根據歐盟及期刊文獻資訊,T-2 毒素可經由攝食或透過﹝接觸﹞皮膚影響人體」
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422653
事實再93年發生寵物食用毒飼料暴斃死亡之前,美國2002年6月12日,美國總統布希就已簽署了公共衛生與安全法案,也就是所謂的恐怖主義法,明文規定寵物食品不可含T-2 毒素。
而再93年發生寵物食用毒飼料暴斃死亡後,美國FDA都證實寶路寵物食品含﹝黴菌毒素﹞已違反《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第342條。
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JECFA)於2002年第110屆會議確定,T-2毒素之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PMTDI,或稱為每日最大攝食耐受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
但為何行政院農委員與﹝前﹞衛生署,與瑪氏﹝艾汾﹞公司,到現在還要隱瞞寶路飼料、罐頭中T-2毒素超出含量甚多,會造成人類或寵物嚴重健康問題甚至大量死亡的事實。
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42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