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至98年市售寵物食品T2毒素抽驗601種就有545種有毒到底是誰造成的?




罪魁禍首:1行政院農委會2士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 3X律法律事務所




1狗貓集體爆發死亡飼料,竟然是生物化學T2毒素T2毒素是國際間所禁用的化學武器,當時協會立告知行政院農委會官員,希望農委會官員能將事件真相公開,同時並提醒:『如果,行政院農委會明T2毒素是違法超量,對人類及動物會造成嚴重傷害而導致農委會執意要包庇寶路公司未來是否 ?也會其他寵物食品廠商,都依此標準通通放行包庇』,農委會官員並未聽進協會的話,依然故我一意孤行從容廠商




2.2004年開始至2011農委會為了幫忙含T2毒素寵物食品廠商過關,都以T2毒素80pp使用中國豬、牛配合飼料】作為寵物食品安全容許標準,對外還謊稱為國際現有之相關規範,94年至98年市售寵物食品T2毒素抽驗601種就有545種有毒,所以今天出現愛動物人士拒賣有毒的寵物食品的罪魁禍首是農委會




397年開始協會與受害飼主,因飼料T2毒素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對美商寶路飼料罐頭,刑事公共危險、傷害告訴,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都以不起訴被告該公司,原因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未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檢察官對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詳細調查,只聽農委會及被告律師之證詞,告訴人證詞完全都不採信,司法一面倒,檢察官明知被告有罪,卻昧著良心辦案,縱放違法犯罪者,其罪魁禍首2




4、被告寶路公司聘請X律法律事務為訴訟律師,該X律法律事務執政黨關係非常良好,檢察官又是律師同學,該公司理所當然請該律師為訴訟代表人,另該律師打一場官司不是五至六萬而是幾十萬,這麼好的客戶,你能不盡力嗎?律師明知被告公司的產品含T2毒素,對人與動物會造成嚴重傷害而導致卻為錢昧著良心辯護與檢察官聯合吃案,而且還故意縱放違法犯罪者,其罪魁禍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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