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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編輯姚南宏/綜合報導


T2毒素爭議再掀波瀾,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容華21日指出,根據「Codex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2002年第110 屆會議確定,以一個60公斤體重的人來說,每日T2毒素最大攝入量只能承受3.6ppb,而狗、貓食品則為零檢出。


沈容華不滿地指出,2002年元月起台灣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一員,根據WTO世界貿易組織SPS協定,只要是WTO世界貿易組織的會員,都必須遵守WTO世界貿易組織所建立的食品安全標準、準則和建議,也就是Codex國際食品法典。


根據《動保法》第 3 條明文規定,「經濟動物:指為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沈容華說,農委會宣稱T2毒素制定在80ppb以下,其實是中國豬隻的「配合飼料」標準。她表示,《動保法》明確分出「經濟動物」與「寵物的不同,最後卻選用中國的「配合飼料」標準80ppb以下。


沈容華說,80ppb以下明明是中國大陸豬隻的標準,如今卻成為台灣寵物的標準,讓她與許多寵物飼主都不能接受。




行政院農委會98年12月30日農牧字第0980181565號函:『主委陳武雄』至有關T-2 毒素限量標準部分,依本會98年度委託專家學者整理相關國際之文獻資料,結果就動物飼料制定T-2 毒素標準者僅有4個國家,其中以中國的『配合飼料』80ppb以下為最低。(圖/沈容華提供)


沈容華表示,農委會明知某些寵物食品抽驗結果T2毒素是超出安全容許範圍許多倍,卻以「T2毒素80pp使用中國豬、牛配合飼料」作為寵物食品安全容許標準,讓她不能接受。


因此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決定,下週三(26日)上午10點,至監察院,對行政院農委會相關官員提出檢舉彈劾,同日下午14點至台北士林地檢署,對行政院農委會相關官員提出業務登載不實、圖利廠商及瀆職罪等刑事告訴。




原文網址: T2毒素再掀波!台灣寵物飼料標準淪為「中國豬等級」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1/105693.htm#ixzz2772Gy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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