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恕副處長,您所謂之【以賠償2億到3億元左右和解金】是從何而來?
請您務必解釋清楚,否則就是公然毀謗?
2015年7月20日的新聞:寵物食品也要注意食安中寫到:【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回億,民國93年到94年的寶路狗飼料曾引發很多狗腎衰竭死亡,但是直到100年,因為有人保留了樣品,驗出飼料含有三聚氰胺,才證實是因為添用中國大陸奶製品導致的悲劇。不過,由於當年發生的案件太多,最後業者以賠償2億到3億元左右和解金。】
資料查詢址:
http://www.penghutimes.com/modules/phnews/index.php?nsn=2825
協會只能說:真是【鬼扯】、【胡說八道】
1、如果本人已跟廠商和解,還需要這麼辛勞的在市場做生意嗎?
王忠恕副處長,您所謂之【以賠償2億到3億元左右和解金】到底是從何而來?
請您務必解釋清楚,否則就是公然毀謗?
2、100年農委會抽驗之三聚氰胺樣品,王副處長【當時還是科長】您應該非常清楚,這飼料並不是協會所保留的,而是桃園獸醫所保留的,當時,農委會還委託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採樣品送農委會台南家畜試驗所檢驗,結果是該飼料含有1200ppm之三聚氰胺。
協會當下以此證據,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對該公司提出刑事告訴。
3、但檢察官陳昭仁卻以理由:「本件尚無法排除送檢之飼料,樣品遭污染、變質之可能」,不起訴廠商?
請問:檢察官陳昭仁都不起訴廠商了,【廠商還會給我2億到3億元左右做為和解金嗎?】在笨的人都會知道,這個道理?
4、協會於2013年7月8日【星期一】在自己的網站幫農委會寫到 :
悲哀!『司法越改越腐敗』士林地檢署為幫美商瑪氏脫罪,檢察官陳昭仁,竟然誣賴寶路飼料,所含的三聚氰胺是行政院農委會與桃園縣政府所添加的,檢察長林朝松三聚氰胺詐欺案,故意拖延不開庭,幫忙脫罪的背後是什麼?
資料查詢網址:http://shenju806.pixnet.net/blog/post/161278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陳昭仁【誣賴寶路飼料,所含的三聚氰胺是行政院農委會與桃園縣政府所添加的】,協會,如此幫農委會打抱不平,換來的卻是【說協會以賠償2億到3億元左右和解金】。
嘆!真悲哀好人實在不能做,由其是對行政院農委會,這種公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