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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忠志 證 據 :
1.99年5月3日農牧字第0990040754號函內容:第二條之二內容,已明顯說明,是從93年2月底發生寵物腎衰竭集體死亡後,是陳姓立法委員強迫農委會,要抽驗瑪氏寵物飼料罐頭,農委會從那時才開始抽驗市面販賣的寵物飼料罐頭。
2.第三條之2內容:另因政府資源考量,且寵物食品市場以犬貓飼料為最大宗,故以其為主要抽驗之產品,僅96年度因經費許可而另行加驗22件罐頭類產品,也就是市面販賣寵物罐頭,農委會根本沒有抽驗寵物飼料罐頭,如何合格呢?
農委會函『沒有檢疫黴菌毒素』
1.99年5月11日行政院農委會防檢局防檢二字第0991478685號函:『寶路、西莎、偉嘉澳洲製造生產之犬貓罐頭飼料之抽驗報告﹝包裝赫麴毒素A 、橘毒素、T2毒素、 F2-毒素、DON毒素、黃麴毒素B1、B2﹞乙節,因未涉前動物傳染病檢疫、本局並無該等資料』。
2.99年12月22日農委會農牧字09900041833號函:依目前公告之動物傳染病分類並未包括所陳之黃麴毒素B1及B2、T2毒素、赫麴毒素A 、橘毒素、F2-毒素、DON毒素。
3.100年2月18日農委會農牧字第1000107913號函:『所提質疑未抽『驗』罐頭產品部分,罐頭產品產生危害之風險低於飼料產品,且寵物食品市場以犬貓飼料為最大宗,考良絕罷多數飼主之權益及政府資源之分配情形,現階段僅抽『驗』犬貓飼料之作法尚屬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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